上次写的被网贷平台提起仲裁后的借款人应诉指南,大家认为很有用,没看到的朋友可以查看我以前的文章。现在有很多借款人向我询问,由于没有积极应诉,已经被仲裁委员裁定败诉,还有没有补救的办法?不要担心,如果你已经败诉,那么还有以下两条途径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第一,在收到仲裁决定的6个月内向仲裁委员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申请撤销裁决。一般申请撤销裁决主要依据以下理由:
1、如果你的借款合同没有约定“仲裁条款”的,那么以没有仲裁协议为理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2、如果网贷合同存在虚增借款金额,利率超出国家规定的,则以“枉法仲裁或伪造证据”等理由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也可以网贷平台存在“套路贷”违法行为,不属于仲裁委员会受理范围来申请撤销裁决。
3、如果你没有收到仲裁通知,也没有收到仲裁名册和仲裁规则的,则以“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为由申请撤销裁决。
其实这都是事后补救措施,对处于天南海北的借款人来说,诉讼成本会较大,所以借款人最好还是积极应诉。如果真的败诉了也可以在6个月内向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
第二,这时,有的借款人会问了,这种方式成本太高了,还要去仲裁委所在地的中级法院去申请,路费成本都好高,有没有成本低一点的方式呢?当然有。只是比较被动,那就是等待网贷平台向借款人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强制执行。这时,借款人在收到强制执行的通知后,以第一条中所说的三个理由向负责执行的法院提出执行异议。
注意,申请撤销裁决和申请执行异议只能二选一,不能同时适用。也是就是如果你选择了在6个月向仲裁委员所在地的中级法院申请撤销裁决的,那么你就不能再向法院提起执行异议。请广大借款人根据自身情况合理选择。
以上建议的法理基础:1、《仲裁法》第五章第五十八条当事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向仲裁委员会所在地的中级人民法院申请撤销裁决:(一)没有仲裁协议的;(二)裁决的事项不属于仲裁协议的范围或者仲裁委员会无权仲裁的;(三)仲裁庭的组成或者仲裁的程序违反法定程序的;(四)裁决所根据的证据是伪造的;(五)对方当事人隐瞒了足以影响公正裁决的证据的;(六)仲裁员在仲裁该案时有索贿受贿,徇私舞弊,枉法裁决行为的。人民法院经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决有前款规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裁定撤销。人民法院认定该裁决违背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裁定撤销。2、《仲裁法》第六章第六十三条被申请人提出证据证明裁决有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一十三条第二款规定的情形之一的,经人民法院组成合议庭审查核实,裁定不予执行。
希望以上建议能够给陷入网贷泥淖的借款人以帮助。珍惜美好生活,远离所有借贷。
不借贷,无伤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