检察院:跑路P2P多是借网贷名义行骗与互金无关,P2P正规化开启

??导读所谓“P2P跑路”案件绝大多数与互联网金融无关,都是假借P2P网贷之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等犯罪。2016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度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简称“白皮书”)

检察院:跑路P2P多是借网贷名义行骗与互金无关,P2P正规化开启

检察院:跑路P2P多是借网贷名义行骗与互金无关,P2P正规化开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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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导读

  所谓“P2P跑路”案件绝大多数与互联网金融无关,都是假借P2P网贷之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等犯罪。

  2016年5月25日,上海市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发布《2015年度涉自贸刑事检察白皮书》(简称“白皮书”)。从“白皮书”中获悉,2015年,浦东新区检察院共受理涉自贸经济活动类犯罪174件239人,其中批准逮捕63件88人,审查起诉111件151人。上海检方相关人士表示,所谓“P2P跑路”案件绝大多数与互联网金融无关,都是假借P2P网贷之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等犯罪。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案件较多,“白皮书”显示,2015年,浦东新区检察院共受理涉自贸经济活动类犯罪174件239人,其中批准逮捕63件88人,审查起诉111件151人。共涉及20个罪名,以审查起诉案件计,其中危害税收征管罪(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44件46人,占40%;扰乱市场秩序罪(合同诈骗罪、非法经营罪、组织领导传销罪、骗取出口退税罪)21件42人,占19%;侵犯知识产权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假冒注册商标罪)16件20人,占14%;生产销售伪劣商品罪(生产销售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罪、生产销售假药罪)10件12人,占9%;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骗取贷款罪、窃取信用卡信息罪、挪用资金罪)8件12人,占7%;金融诈骗罪(集资诈骗罪、贷款诈骗罪、票据诈骗罪、保险诈骗罪)7件11人,占6%;妨害对公司、企业的管理秩序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5件8人,占5%。

  据检方数据统计,除信用卡诈骗案件外,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销售假冒注册商标商品罪、合同诈骗罪等三类犯罪仍处前三位。

  跑路的P2P多为假借P2P网贷之名实施犯罪

  上海检方透露,2015年,涉自贸区相关经济活动的违法犯罪出现新情况,包括犯罪分子逃避监管的手法在演化;假借自贸区贵金属、黄金期货及外汇保证金交易等实施欺诈;利用异地监管衔接的缝隙实施非法经营;利用融资租赁等新业态模式实施犯罪的情况显现;假借P2P和异化P2P网贷实施非法犯罪活动;利用“互联网+”实施非法买卖个人信息犯罪情况凸现;利用公众对资本认缴制度的误区实施犯罪。

  其中,在假借P2P和异化P2P网贷实施非法犯罪活动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浦东新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朱毅敏指出,一是假借P2P网贷之名,实施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等犯罪。如在该院办理的一起李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中,李某某虚构“债权转让”投资理财项目,在经营上海某信息服务有限公司期间,注册成立网站,虚构公司具有国家大型基础设施投资项目,超出业务范畴以高额回报率、保本保息为诱饵向社会不特定公众融资,至案发仍有大部分无法兑现。“目前我院查办的所谓‘P2P跑路’的案件绝大多数与互联网金融无关,都是假借P2P网贷之名实施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或诈骗等犯罪。”

  朱毅敏表示,另一种是一些P2P网贷平台超出了“信息中介”的定位,擅自开展自融业务、资金池式集资、默许借款人利用平台实施非法集资、擅自提供担保或开展信用扩张等业务。

  针对上述问题,“白皮书”提出要加强“互联网+”背景下的金融综合监管效能研究和监管制度创新实践。

  信用卡诈骗罪数量占全部金融犯罪九成以上

  金融制度创新建设是上海自贸区扩区后的重点之一,上海检方同时通报了浦东新区金融刑事案件情况。2015年,浦东新区检察院共受理金融犯罪审查逮捕案件522件546人,审查起诉案件882件916人,分别同比上升7.2%和18.2%。呈现出以下基本情况:一是总量逐年上升。二是罪名分布相对集中。主要涉及2大类8个罪名,包括金融诈骗类犯罪851件,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类犯罪24件。其中,信用卡诈骗罪以842件的数量占全部金融犯罪案件的95.4%;三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上升。2014年受理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类案件为5件25人,2015年上升为11件22人。

  经梳理,上海检方总结出案件存在六个特点:一是信用卡诈骗犯罪案件持续走高,仍以恶意透支型为主。2015年受理的信用卡诈骗案件数量达到842件。二是非法吸收存款案件线上线下并存,逐步演化为传销模式。三是钢贸行业引发的骗贷类案件涉案金额高。2015年受理的6起骗取贷款案件中,有4起案件涉及钢贸背景,涉案金额超1.5亿元。四是保险诈骗案件依然集中在汽修行业、车险为主要险种。五是窃取信用卡信息案已形成从开发安装盗码器、获取磁条卡信息、传输破解信息到制作伪卡、出售使用伪卡的“一条龙”的特点。六是融资领域金融从业人员涉嫌职务犯罪。此类案件以银行业、基金公司内部具有贷款审核、发放决定权的高级管理人员为主,多表现在业务办理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客户给予的“回扣”、“好处费”等贿赂款。

  各地P2P平台整改,互联网金融正规化

  日前北京金融局已经开始逐一给辖区的P2P平台发放整改批复通知,并对P2P平台进行了类似于一对一的窗口指导。据了解,一部分平台已收到了通知,也有部分平台目前尚未收到通知。

  “之前平台上报了材料,金融局做了调查、考察和约谈,现在开始一对一的整改意见反馈,

  每家平台情况都不同,大家根据各自的情况回去改。例如,平台的业务上有什么需要调整的,调整到什么效果,金融局针对每家平台不同的情况,都会有针对性的反馈。”上述人士透露称。

  网贷之家还了解到,就在前几天,北京金融局召集了几家代表性的P2P平台,开了一个整改调整的吹风和指导会。由此,正式拉开了深入整改与调整的序幕。

  此前,北京商报报道称,1月13日晚,北京市政府有关委办局、两院及市人大常委会机关现场接受代表询问和政协委员咨询时,北京市金融工作局副巡视员沈鸿表示,今年春节前后,金融局就将开始给北京网贷平台发整改通知单,所有的排查,将在3月底完成,在上半年开始进行备案,备案完成之后,当金融局积累足量的企业数据时,将推出对网贷平台的评级管理。

  沈鸿介绍,据银监会统一部署,网贷平台的排查大概在今年3月底结束,按照银监会备案办法的进度,在今年上半年开始进行备案。对网贷平台排查完成之后,平台开始进行整改,金融局还会对平台的整改再进行验收。最近开始发放整改通知书,整改事项少的平台,整改可能需要1个月;整改事项多的平台,没有明确时间。

  不过,从目前看,时间或有所延后。对此,一位业内人士表示,“北京的风险排查时间最长也最细,现在看,基本上进入平台根据金融局排查结果,进行核心调整的阶段了,为了下半年的备案和白名单冲刺。备案登记和白名单,都是箭在弦上的事了。说是先整改,整改完成后,再进行备案和白名单。”

  北京市的网贷平台备案登记管理细则,近期即将出台。本月,厦门市、广东省已相继发布了备案登记管理细则。

  P2P作为民众资产配置产品成为趋势,累计成交3.6万亿

  2016年全年的累计成交量为.72亿元,实现单个年份成交量突破2万亿,这个量级在整个金融行业也是非常大一个比重,相比2015年全年增长了110%。网贷行业获得了更多的资金青睐,网贷人气攀升也反映了P2P网贷作为资产配置的一部分成了大势所趋。

  2016年网贷行业投资人数与借款人数分别约为1375万人和876万人,较2015年分别增加134.64%和207.37%,网贷行业人气增长幅度仍然较大。2016年由于监管政策对于借款金额的限制,致使较多平台出现了向诸如消费金融等业务模式的转型,因此借款人数增长速度远超过投资人数增长。

  2017年1月P2P网贷行业的成交量为2209.92亿元,历史累计成交量达到了.85亿元,去年同期历史累积成交量为.15亿元,一年时间增长幅度达到了144.05%。

  2016年是互联网金融行业具有转折意义的一年。行业监管政策密集落地,金融科技创新方兴未艾,经历了行业洗牌到渐入佳境,2017年将成为互联网金融走向成熟发展的新起点,只要大家撸起袖子加油干,就一定能让互联网金融有一个更加美好的未来。

  2017年互联网金融将稳中求进,在引领经济发展、推动社会进步等方面继续发挥作用,同时规范进程也将加速,互联网金融生态将在金融科技创新与监管制度创新的双驱动下向更加健康、有序的方向发展。

  投资永远是收益和风险成正比,风险意识最重要,投资之前先学习,不了解,看不懂,不投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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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储蓄:现在1年期的定期存款利率是1.5%,本金翻一番需用时间:72÷1.5=4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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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余额宝:按余额宝最近的收益2.5%计算,本金翻番的时间为:72÷2.5≈28年。

  4.p2p:年化收益率10%左右,本金翻番的时间为:72÷10≈7年。

  

  来源:P2P黑板报、北京商报、网贷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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