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年初,国务院发布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通知,受此影响,近期多家催收公司被查。据此前媒体报道,北京元海慧诚、深圳淳锋资产的员工先后被带走。
催收公司被查封背后,互金消费投诉量暴增。4月23日,聚投诉发布《2019年第一季度报告》显示,互联网消费金融行业(含消费金融、网贷/p2p、小额贷款、助贷等机构)有效投诉量共计13.7万件,占投诉总量的72.9%。
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正因为互联网金融投诉量大,聚投诉在网站首页设有“互联网消费金融投诉”列表。从截图不难发现,互金投诉主要集中在高息问题,以及催收过程中的骚扰(包括爆通讯录、短信骚扰),以及P图等软暴力催收。
据自媒体“新流财经”整理,金融行业催收主要分为12类,其中风险程度最低的是短信及电话轰炸、爆通讯录,其次是短信及电话恐吓,上传或造谣借款人隐私。比这些风险更高的是摆放花圈、播放哀乐、泼洒污物,以及P图上传网络,如黄色图片、裸条等威胁。风险程度最高的是通过伪造法院传票、律师函威胁恐吓借款人和委托黑恶势力对借款人非法拘禁催收。
兵来将挡,水来土掩?
对借款人来说,如果逾期暂时没钱还,或者不打算还款,网贷平台催收爆通讯,其一般都会无视短信内容,面对催收电话就直接挂断。如果催收骚扰亲友,他们就提前打个招呼,让其不要搭理。当然,如果网贷平台催收力度太大,他们还会在聚投诉、黑猫投诉等平台发帖投诉。
值得注意的是,虽然网贷平台会处理借款人的投诉,但由于爆通讯录是行业普遍现象,这类投诉对网贷平台已不构成威胁,越来越多的平台已不在乎这种类型的投诉。
既然网络投诉不成,那就拿起法律武器。
互金商业评论注意到,你我贷涉及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但最终原告(借款人)均以败诉告终。根据法院审理经过,原告不能证明你我贷的催收给其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
发布时间:2019年5月5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顾小东与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顾小东
被告: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涉诉类型:名誉权纠纷
审理经过:顾小东既不能证实系你我贷公司工作人员或者你我贷公司委托的外包公司工作人员你对其本人及亲友进行了骚扰、恐吓,也未能有效证明其遭受到社会评价降低的后果。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发布时间:2018年12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王权与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王权
被告:上海你我贷互联网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涉诉类型:名誉权纠纷
审理经过:原告部并未提供充分有效的证据证明因被告的行为使得社会公众对其个人评价持否定、贬斥之态度,亦无降低原告个人的社会评价之现象,故对原告主张被告的行为已侵害其名誉权,要求被告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偿损失并公开书面道歉的诉请,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判决结果:驳回上诉,维持原判(依据不足,本院不予支持)。
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借款人都拿不出证明,如果因为网贷平台的催收,借款人名誉受损而失去工作,或者因此造成心理阴影,那最终胜诉的也可能就是借款人。因此,借款人与网贷平台之间无需正面对抗,对借款人而言,诉讼的目标是和解。只要网贷平台减免被告部分本息,借款人一般都愿意撤诉。
例如,玖富也涉及两起名誉权纠纷案,但最终以原告拒不到庭参加诉讼和撤回对被告的起诉而告终。
发布时间:2018年10月3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谢杰与玖富金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谢杰
被告:玖富金科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涉诉类型:名誉权纠纷
审理经过:原告经传票传唤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参加诉讼
判决结果:法院按撤诉处理
发布时间:2019年4月24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罗燕与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罗燕
被告:北京玖富普惠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涉诉类型:名誉权纠纷
审理经过:原告罗燕自愿撤回对被告的起诉
判决结果:原告撤诉
互金商业评论认为,出现这种情况有两种可能,一是,原告认为没有胜诉希望主动放弃诉讼;二是,原告与被告在庭外和解。值得注意的是,如果借款人对起诉没有信心,一开始大概率就不会起诉,从这个角度分析,借款人与玖富和解的可能性更大。
事实上,由于催收方式的多样性,借款人起诉网贷平台不再局限名誉权纠纷。例如,二三四五、拍拍贷还曾涉肖像权纠纷、人格权纠纷。审判结果显示,最终原告均选择撤诉。
发布时间:2018年9月2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杨冰阳与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肖像权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杨冰阳
被告:上海二三四五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涉诉类型:肖像权纠纷
审理经过:原告杨冰阳于2017年6月23日以原、被告已达成庭外和解为由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判决结果:原告撤诉
发布时间:2019年5月7日(中国裁判文书网)
裁判文书:《陈满与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一般人格纠纷一审民事裁定书》
原告:陈满
被告:上海拍拍贷金融信息服务有限公司
涉诉类型:人格纠纷
审理经过:原告于2019年2月18日向本院提出撤诉申请。
判决结果:原告撤诉
互金商业评论查看多家平台涉及名誉纠纷判决书显示,多数案件均以借款人败诉告终,部分案件以借款人撤诉或和解结束。这也意味着,对原告(借款人)起诉被告(网贷平台)而言,最好的结果也许就是庭外和解。
为何如此?
我们不妨来看看涉及宜人贷的一起名誉权纠纷案。
2019年3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张影与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一审民事判决书》显示,原告(张影)逾期还款后,被告(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多次向原告拨打电话进行催收。2018年6月21日,宜信公司工作人员黄俊淞出具声明:我黄俊淞代表宜信公司对张影及友谊医院同事及领导,因我司行为过当问题表示歉意并道歉。
法院最终判决:本案中,原告未能证明被告实施了上述行为且造成一定影响,仅凭被告自认为的行为过当不能认定被告实施了侵害原告名誉权的行为。
一审宣判之后,原告张影不服大连市中山区人民法院判决,向大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不过,二审判决法院依然没有支持张影的主张。
2019年3月21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的《张影与恒诚科技发展(北京)有限公司名誉权纠纷二审民事判决书》显示,依据查明事实,被上诉人在向上诉人催要还款过程中确存在不当行为,并给上诉人的工作、生活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但考虑上诉人确存在逾期还款的情况,而实际催债人已代表公司就该事件向上诉人作出了书面的道歉材料,且被上诉人在此后未再发生不当催债行为,故上诉人在本案中要求停止侵权、赔礼道歉欠缺事实依据,本院不予支持。
关于损害赔偿问题,本案现有证据不能证明被上诉人的行为给上诉人造成严重后果,故本院不支持赔偿损失的请求。
3月15日,央视曝光“714高炮”以来,现金贷、消费分期已引起监管关注。其中,综合费率超过36%,校园贷、变相收取“砍头息”明确违规。可以预见的是,消费金融未来还将接受更严格监管,但与此同时,借款人也不要抱任何侥幸心理,如果逾期不还,网贷平台将启动催收、诉讼程序,届时将影响个人生活和信用。
在此,互金商业评论要提醒借款人,千万不要过度负债,更不要贪恋撸贷发工资。随着网贷监管不断进入深水区,越来越多的网贷机构都与百行征信有合作。另一方面,部分网贷平台资金来自银行、信托机构,一旦发生严重逾期,也会影响其个人征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