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逃废债”手法翻新,银行讨债遭遇恶战
“我已经从喝酒放贷,变成喝酒讨债了。”近期,一家股份制银行北方地区的某分行行长苦笑着对财新记者说。为了追回该分行放出的1000多万元贷款,他跟债务企业的高管们整整喝下三瓶白酒。
在经济下行期,银行的经营业绩更多体现为对风险的控制,资产保全的地位亦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财新记者获得的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银行对企业的不良贷款余额为1.19万亿元,同比大幅增加47.8%;不良率1.8%,同比上升0.45个百分点。
但资产保全是场“恶战”。多位银行人士告诉财新记者,资产保全面临着“逃废债”的痛苦。
过去几年,主要是民营企业因互联互保引发的风险传染比较严重,部分地区的钢贸、煤炭企业从“抱团欠款”转向“抱团逃废债”。
随着信用风险自东向西、自下而上蔓延,以钢铁等过剩产能行业为主的国企、央企的违约加剧,屡屡涉嫌通过破产重整等方式“逃废债”,令债权人颇为被动。
一般而言,民企“逃废债”量多,但金额小,千万元级别的居多;国企“逃废债”虽是少数,但单笔金额巨大,动辄百亿、千亿元,影响更大。
“国企‘逃废债’对市场信心打击更大。”前述人士说,“企业的破产重整,本质意义在于公司治理结构和债务的重整,但现在往往是打着破产重整的旗号,逃掉了银行的本金和利息,其他的都没有改善。”
“逃废债”并未有法律层面的明确界定,实践中多沿用相关部门的规定。2001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企业逃废金融债务有关情况报告的通知》指出,“逃废债”主要以破产、分立、合资、租赁等改制形式为主。这一文件出台的背景是,在1998年以来的国企改革中,出现大量以改革名义逃废金融债务的现象。
2006年和2013年,中国银行业协会两度出台《“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2013年修订的版本指出,“逃废债”的八种行为标准,包括以改制、重组、合并、分立、增减注册资金、解散、破产以及抽逃、隐匿、转移资产等方式逃废银行债务;隐瞒影响按期偿还银行债务的重要事项和重大财务变动情况,编制虚假信息;通过采取各种非法手段阻碍司法机关执行或银行正常清查,损害银行债权的行为等。
据财新记者了解,中国银行业协会目前正在修订《“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
中国银行业协会首席法律顾问卜祥瑞告诉财新记者,“逃废”二字具有明显的主观判断因素,银行业金融机构并没有法律依据准确地判断借款人或者担保人是逃或者废金融债务。行业协会在发挥惩治逃废银行业债务时,界定界限不好掌握。
“逃废债”的本质是企业违约失信行为。卜祥瑞介绍,中国银行业协会在推行《“逃废银行债务机构”名单管理办法》经验的基础上,正在着手制定《中国银行业失信人信息管理办法》,逃废银行债务的借款人、担保人以及相关主体均将被列入失信人范围,银行业金融机构对失信人的联合惩戒范围、力度将进一步加大,未来逃废银行债务的失信人在银行业申办业务将寸步难行。
“现在银行和企业都是惊弓之鸟。”一位招商银行人士对财新记者指出,“逃废债”现象严重影响了银企关系,社会诚信成本更高了。
一位中信银行人士则指出,“银行在信贷投放时有责任,造成的损失银行该承担的就承担,但我们的困惑在于,本来企业能还20块钱,但为了自己卸包袱只还5块钱,这个定价就不是市场化的。”
在经济下行叠加去产能、去库存的背景下,国企、央企涉嫌“逃废债”更应引起重视。中国银行业协会也应会员银行要求,专门向国资委发文反映相关情况,并建议国务院领导高度重视国有企业借改制、重组等形式逃废银行债务问题。
目前,高层和监管部门已经关注到此事。1月27日的国务院常务会议就曾指出,支持银行加快不良贷款处置,惩戒恶意逃废债务行为。
4月21日,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保监会四部委联合印发《关于支持钢铁煤炭行业化解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特别强调,推动建立健全跨部门失信企业通报制度和部门间联合惩戒机制,对恶意逃废债务企业和“恶意脱保”的钢铁和煤炭企业形成强有力约束。
中国铁物违约转折点
一波三折,5月17日,被银行和债市投资人质疑有“逃废债”嫌疑的中国铁路物资股份有限公司(下称中国铁物),终于如期兑付15铁物资SCP004。
这是中国铁物于4月11日起暂停交易的九期存续债券中,离兑付日期最近的一期。此次暂停交易的存续债券总额168亿元,涉及超短期融资券(SCP)、中票(MTN)、非公开定向债务融资工具(PPN)等九期债务融资工具。
由于中国铁物存续债项多、规模大,处置并非一蹴而就的事,市场对中国铁物的心理阴影并未消除,仍心有余悸。
中国铁物在5月10日发布的“关于中国铁物债务融资工具兑付资金筹措安排的公告”最后部分称,“在筹措金额和资金到位时间等方面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可能与公司的债务融资工具到期时间无法完全匹配,公司也敬请投资者关注相关债务融资工具的投资风险。”
据一位券商投资者透露,此次中国铁物是自筹资金兑付,并没有外部融资,“还在为后续的筹资做准备。接下来将要兑付的六期中国铁物存续债都是公募债券,陆续在8月中旬之前到期,能否都能如期兑付?”
令投资者不安的是,至今中国铁物仍未公布整体的偿债计划。财新记者获得的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6年一季度末,中国铁物负债约560亿元,其中银行债务约180亿元,债券规模168亿元,资产负债率80%左右。
财新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中国铁物债市违约风险事件已引发剧烈反应。新的信号是债券市场不能违约,尤其是央企、国企不能带头违约。
据知情人透露,此后国资委做出决定——4月29日的国资委网站显示,国资委召开了中国铁物全体干部大会。会议宣布了有关决定:一是由中国诚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诚通集团)对中国铁物实施托管;二是对中国铁物领导班子进行改组,由诚通集团董事长、党委书记马正武兼任中国铁物总经理、党委书记;三是成立中国铁物管理委员会。此外,国资委已对造成巨额资产损失的中国铁物原有关领导班子成员作出免职处理并立案调查。
“目前看,中国铁物想推进债转股没戏了;到目前这一步,惟一的债务解决方案是卖地、卖资产。”一位中国铁物人士表示。
从前述国资委公告看,国资委并未具体说明托管计划,资产会否无偿划转或定价回购仍未知,债权人难以找到担责主体。
中国铁物早已巨亏,时至今日彻底无法掩盖风险。其风险暴露过程,是近年来多家钢铁业、物流业国企争当钢贸商的托盘方,最终卷入数万亿元融资黑洞的典型例子(参见本刊2014年第6期“钢贸黑洞塌陷”)。2010年至2012年,中国铁物连续三年位列“中国钢贸企业百强”首位,但企业管理粗放,内部控制系统性缺失,甚至“监守自盗”。“不是货被骗了,就是同一批货物被重复质押,有五六家债权人。”前述中国铁物内部人士透露。
今年4月5日,银监会和国资委主持召开中国铁物与19家主要债权银行的沟通会,通报了拟实施银行债务重组的事项。但直到4月13日,中国铁物才发布公告对外界披露这一重大事项,引来投资者一片哗然。
财新记者从多个渠道获悉,主导中国铁物债务重组的国资委曾提出两个方案,一是希望中国铁物168亿元债券也能实施债转股,“债券减记100亿元变60亿元,贷款的债转股实施方案是50%贷款债转股。”二是提出直接破产清算,但在这一方案中债权人仅能受偿10%。
两个方案比较,很明显国资委希望债权人选择“债转股”方案。这被银行和债市投资人质疑有“逃废债”嫌疑。
一位接近中国铁物的内部人士亦向财新记者透露,2015年下半年中国铁物负债率已达120%以上;官方风险敞口债务有100多亿元,这几乎是百分之百偿还不了的。
但在银行和债市投资人看来,中国铁物的资产还是有价值的,并未到资不抵债的程度,“还有不少土地没有任何抵押质押,是干净的资产。”
一位中国铁物人士亦证实,中国铁物还有十几块土地是无抵押的干净资产,都是黄金地段,一直未曾处置。“国企领导有个观念,变卖家产的名声不好,所以虽然债务高企,几任领导没人碰这些土地。”
对于质疑国企“逃废债”的声音,一位国资委人士则称,“中国铁物就是一个垃圾企业,银行对于央企几乎都是闭着眼贷款,银行的风险控制是怎么做的?除非企业转移好资产,才能说是逃废债。目前好坏资产都在中国铁物里,并不存在‘逃废债’的问题;主要是看下一步怎么偿债。”
诚通平台角色
诚通集团自2005年被指定为国有资产经营公司试点单位后,先后托管、接收了普天8家企业、寰岛集团、中唱公司、中企国际、中包公司、中商集团等中央企业,托管华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多次以债务重组的方式盘活国有资产。
2013年3月,中冶纸业以央企内部整合方式,整体从中国冶金科工集团(下称中科集团)有限公司无偿划转至诚通集团。“中科集团欠了银行上百亿元贷款,国资委一句话把企业划走了。”一位债权行人士回顾。
彼时银行反应激烈,认为诚通集团故意将中冶纸业尚在生产、有微利的山东子公司采取“休克”疗法,一夜之间进入破产。中冶纸业涉145亿元银行债务,牵涉29家金融机构,债委会以民生银行为牵头行。
当时,北京地区的银行准备采取联合制裁,把诚通集团列入北京银行业协会的“逃废债名单”,由此逼着诚通集团跟银行继续谈判,处理了部分债权。“债权行当时联名写信到国资委,主要是因为闹得太大,国资委领导出面让大家协商。”前述债权行人士说。
据财新记者从接近监管人士处了解,在2015年底,中冶纸业的债务重组方案终于达成一致,银行也撤销了对诚通集团的维权制裁。
具体而言,山东板块方面,银行、中冶纸业银河有限公司、中冶纸业三方同意,一部分贷款转正常类,一部分则停息挂账。北京、上海等板块,对中冶纸业全部免息,并且续贷。续贷是银行以各自债权本金余额为基数,发放银团贷款,专项用于偿还原有不良贷款。贷款期限8年,年利率仅有0.6%,以中冶纸业持有的*ST美利(.SZ)近8000万股股票及北京兴诚旺实业有限公司增发持有的*ST美利1.45亿股股票提供质押担保。“正好赶上2014年*ST美利股价涨得很厉害。”前述债权行人士说。
中冶纸业的债务重组历时两年,经过多次艰苦协调,终于达成协议,是银监会成立以来组织的最大一次金融维权行动。
“这种企业要是能退出,将来肯定不会再合作。”一位股份制银行资产保全部人士说。
河北融投难解
同样是托管,地方层面的典型案例是,河北融投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融投)于2015年1月被河北建投托管。但至今,仍然没有实质的公开进展。
多家债权机构反映,河北融投认可担保事实,但解决态度非常不明确,也不积极,致使债权悬空,有“逃废债”嫌疑。“融投的通知从来都是单方面的,并没有把债权人摆到正确的位置上。”一位银行总行资产保全部人士说。
据财新记者此前了解,河北融投的对外担保额保守估计在500亿元左右,牵涉大量资管机构甚至P2P,银行资金至少200亿元,其中河北银行、中信银行、光大银行、招商银行、中国银行等多家银行牵涉其中。(参见本刊2015年第31期“河北融投危局”)
河北融投担保项目大规模兑付期已至,极少项目如期顺利兑付,大多是金融机构默默刚兑。在风险爆发前期不怎么着急、甚至一度施以援手的银行,现在则陷入不良清收和处置的困境。“有的企业控制人被带走比较突然,授权都没来得及做,也没办法做资产处置。”一位债权行人士说。
“现在大部分银行都把有关贷款计入了不良。”一位债权行石家庄分行资产保全部人士说。
债权人担心河北融投“逃废债”,河北融投则担心在保企业“逃废债”。5月9日,河北融投官网表示,针对融投担保集团在保企业出现的恶意“逃废债”行为,由省风险处置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省法院、省检察院、省公安厅及河北融投等共同参与成立打击“逃废债”专项小组,并组织召开了第一次工作会议,就联合打击“逃废债”及下一步工作思路进行研究部署。
此外,财新记者从多位人士处确认,在河北省国资委官员、河北融投原党委书记李令成于2月中旬被带走协助调查后,河北融投旗下河北融投担保集团有限公司(下称河北融担)总经理马国斌于3月被带走。
几乎在同一时间,河北融担所担保的企业国泰集团董事长彭国昌、嘉隆高科董事长张英杰均被带走。“我们开着会,会上彭国昌出去后就再也没回来,后来我们才知道他被调查了。”一位债权机构人士说。
上述债权行石家庄分行资产保全部人士说,目前各行态度基本一致,只要企业有还息能力,银行都会支持;有的企业停产了,则需要河北融投拿钱来偿还。比如国泰集团已经停产,工资停发,留守员工主要的工作是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取证。这类企业,银行的诉求是河北融投履行担保义务。
但是,这两类企业目前都无法顺利化解风险。多家债权机构反映比较突出的几个问题,一是河北融投担保落空,且不释放抵押物。“不但不释放,还要增加担保费。”多家债权行称,有的企业也想采取自救措施,但企业大部分资产已经抵押给河北融投做了反担保,即使企业自己找到了出资方,也需要河北融投释放抵押物。但河北融投目前态度是,企业债务全部还清以后才释放抵押物,有贷款余额就不行。
“债务人的资产都在河北融投手上,资产没办法处置了,融投既不履行担保义务,又不释放担保物,债务人拿不到抵押物去再融资。”一位银行资产保全部人士说。
“认账不执行”,是债权人在处置资产过程中遇到的第二大难题。“河北融投出事之后,地方法院一度不受理对河北融投的诉讼,即使后续受理诉讼,也不对河北融投资产进行保全。”不止一家债权行人士对财新记者如是说。后来,河北融投风险专案组成立,凡涉融投债务纠纷案的,均移交至河北省石家庄市中院,银行胜诉后强制执行遥遥无期。
“在这个地方打了个死结。”一位债权行人士说。
2015年10月,河北融投出台风险化解方案,迄今有两个举措落地。
一是再担保公司成立。但据财新记者了解,虽有个别银行跟再担保公司签署框架协议,但并未开展任何业务。“再担保公司由河北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更名而来,隶属于河北省工信厅,但是融投是国资委的,两家公司融合有问题,工信厅不愿意接这个烂摊子,实际上开展业务有一些障碍。”前述银行人士透露,再担保公司注册资本8.75亿元,与河北融投500亿元的敞口相比,杯水车薪。
二是河北省资产管理公司(下称河北AMC)获批,但“进展比再担保还要慢”。债权行人士认为,要化解河北融投的风险,河北AMC有一定优势。但问题也很明显,一是河北AMC资金仅有10亿元,处置手法也有限;二是河北AMC可能会压价,“与其一两折卖出去,不如自己持有。”三是担心河北AMC与河北融投仅做了账面资金的“左右手”互倒,最终金融机构资产还是受损失。
在石家庄,河北融投的大门外常年有两个保安站岗。若要进入这栋大楼,需要经历类似机场那样的严格安检。“投资人不满河北融投,一是效率低,二是时间长,三是不公开。”前述债权行人士说,在风险爆发初期河北融投“断崖式”不履约,导致风险无法缓释,错过了化解时机;梁静空降河北融投后,一天工作十多个小时,开展摸底企业、制定方案、寻找投资者等工作,但具体工作进展债权人都不知情。
近期,财新记者致电河北融投现任董事长梁静及相关新闻处人士,均无回应。财新记者从其官方网站上看到,近期河北融投接洽过碧桂园、中国二十二冶集团、广州恒健控股等公司。
国企风险蔓延
在业内人士看来,中国铁物、广西有色、东北特钢等企业都没有到资不抵债、需要破产清算的地步,反而是其背后推动债务重组的国资部门或地方政府态度暧昧,导致国企违约甚至“逃废债”有蔓延之势。
5月5日到期的短融券“15东特钢CP002”已经发生实质性违约。这是东北特钢一个半月内第四次债券违约。该债券的主承销商国开行及招行,更是罕见地表示其“致函东北特钢和有关部门,请不要采取任何恶意损害投资者利益的行为,对恶意逃废债等予以坚决抵制”。
此前3月28日,“15东特钢CP001”的主承销商国开行曾发布公告表示,“债券到期前,我行多次向地方政府专题汇报,推动辽宁省、大连市政府多次召开协调会,研究债券兑付事宜,并取得一定进展。同时,持续督促企业筹措偿债资金。我行多次向企业提示风险,要求其多方筹措资金,并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信息披露。”
而在3月18日,东北特钢曾发布付息兑付公告。国开行方面解释称,3月18日下午,国开行提示企业在偿债资金未完全落实情况下应审慎发布正常兑付公告,但企业考虑到各方支持态度明确,仍公开发布了正常兑付公告。
“东北特钢的企业资质在钢铁行业里不是最差的,而且一直有盈利,并未到还不起债地步;主承销商国开行协调的偿债方案早已明确。但由于省级领导不表态、不拍板,快两个月了一直未能推进,至今已连续四期债券违约,比较恶劣。”一位接近交易商协会的知情人士透露。
在一位接近监管部门的人士看来,民企债券违约是由于在经济下行中企业经营出现问题,违约之后都会想方设法变卖资产筹集资金兑付债券,还比较在乎自己的声誉,比如亚邦、山水水泥、淄博宏达、南京雨润。国企反而出现恶意违约甚至“逃废债”的不良倾向。“广西有色、天威集团、云峰集团、东北特钢,都是地方国企和央企想尽各种手段以‘逃废债’形式实现集团的债务重整,牺牲了债权人的利益,有违契约精神。”
这些违约的国企发债主体,或是之前转移其资产到上市公司、掏空发行人,如天威集团、云峰集团;或大幅资产减值谋求尽快破产,比如广西有色,一下把资产负债率提高到了100%以上,达到破产清算条件的要求。“这样很多债务就没了,或者低价打折处置了;而且并不是整个集团破产,只是本部和一些比较差的子公司破产,把优质子公司和优质资产隔离出来。”
“民企投入的是老板自己的钱,都不愿意走向最坏的破产结局;国企反而是态度积极地走向破产,国企代理人机制、道德风险一直未解决,经营好坏、破产和企业领导也没关系,拍拍屁股就走人了。”一位券商固定收益部人士称,“最恶劣的是,银行贷款违约是‘一对一’,有资产抵押、也有拨备用于处置不良;而在债市恶意赖账,信用债没有任何偿债保障,会迅速冲击整个市场,包括发行、二级市场交易。”
干预恶果
类似河北融投的大型企业风险事件当前并不少见。国企涉嫌“逃废债”,很大程度上与当地政府之手的介入难脱干系,当地政府或直接干预资产处置,或通过司法干预延缓资产处置进程。
财新记者了解到,江苏某地为化解担保圈风险,当地政府强制要求银行将100亿元不良打包转让到当地AMC,转让折扣低至2.2折,后又让债权人以2.5折买回。这一倒手,企业担保解套,当地AMC白赚3亿元,惟独银行损失惨重。
“地方政府为了保护企业,都是要求当地法院要么不立案,要么立案不审理,审理了又执行不动。”另一位银行人士总结。
有银行人士透露,有时银行当地支行起诉企业后,当地政府就动用公权力找银行人员麻烦,由此逼迫银行妥协。一个比较典型的案例是淮矿物流。同中国铁物一样,皖江物流(.SH)的全资子公司淮矿现代物流折戟钢贸托盘融资,2014年出现违约并被民生银行等债权人起诉。2015年8月,安徽省当地政府主导制定了淮矿物流的重整方案,确认债权近150亿元,但清偿率仅在17.5%左右。据财新记者了解,当时十几家银行牵涉其中,民生银行、兴业银行占大头,并且以信用贷款为主。
“没有跟任何债权人协商,政府就要求债权人对重整方案进行表决。”不止一家银行保全部人士向财新记者指出,当时银行都不同意破产方案,认为淮矿物流有恶意“逃废债”嫌疑。
当地政府通过公检法系统,不断给银行员工施加压力,以涉嫌违法放贷调查银行人员,“相关业务部门负责人被传唤,一传唤就是48小时”,最后银行抗不住压力,都同意了此方案。“难免有银行基层员工做的业务不审慎,淮矿融资牵涉票据、保理业务,通过刑事案件来拘人,迫使银行来同意重组方案。”
这一方案要求银行减记60%债务,剩下的40%,分8年由淮矿集团来承担,前三年不还本付息,从第四年开始还本金和利息,但利息降至基准利率3折。
另一位银行资保部人士指出,即使不刑拘银行员工,银行也很难博弈胜利。如果法院受理了企业的破产重整申请,“投票表决中,如果不同意就再投票一次,第二次不同意投第三次,第三次不同意,就由法院直接裁定。这属于强制裁定。实际上,企业重组回收多少、清算多少,在价值认定上银行、企业和法院三方分歧很大。”
“软硬兼施。”一位某银行青岛分行人士指出,面对明显不利于银行的债务重组计划,“监管部门说,如果你们不同意债务重组,就对你们开展审计、现场检查;地方政府也说,如果这方面不配合,以后其他业务就别在这里发展了。”
“政府的强硬造成了很多后遗症,很多资产保全辖内银行都做不了,等风头过去了,很多辖外银行把核心资产给执行了,最终实质上受损失最大的是当地银行。”另一家银行资产保全部人士指出。
比如烟台鹏晖50亿元债务违约案,多数国内银行并未能顺利查封资产,而两家外资行在上海进行了资产处置。
2014年底,烟台鹏晖第一时间申请破产清算,当时工行烟台分行牵头,其他银行联合对其破产甩债行为提出强烈反对,破产中止。后来,23家国内债权行均签署了政府主导的债权公约,约定不起诉、不冻结、不查封,以便债务重组。
2015年7月,债权行却发现,上海市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比利时银行、法国外贸银行胜诉,这两家外资行拿到了价值4亿元的存货。
“当时的公约是大家商量一起签的,为了稳定局面。到目前来说,这个局面并没有稳住。”另一家债权行人士指出,鹏晖并没有进入正规的法定破产程序,工商登记还是存续的,大股东是烟台国资委,去年7月利用国润铜业复产。“人员、设备都是原来的,就是换了一个壳。”
一位银行中层人士总结说,当企业出现风险时,2014年到2015年上半年,当地政府往往通过当地银监局要求银行统一行动,不要单独起诉,并要求银行增加流动性,“后来政府发现不对,还是救不活企业”;现在一般的做法是,由地方主管金融的副省长、副市长出面要求成立债委会,虽然还是要求银行统一协调,尽量不要太过激收贷,但是已经不要求增加流动性。“要求法院不立案,拖慢审判速度,这是可能的做法。”
“地方政府的主要责任是社会稳定。为了社会稳定,谁掏多少钱把这个事情撂平就可以了,而最有钱的是银行。”一位大行江苏分行人士说,“但这完全破坏了信用环境。”
民企花样迭出
相比国企,民企“逃废债”的花样更多。
一度被称为创新的联保互保模式,已成为银行的噩梦。“原来信誉最好的江浙地区,反而是‘逃废债’最多的。”一位银行人士说。公开资料显示,截至2015年10月,浙江省已立各类“逃废债”案件701起,打击处理716人,涉案金额达110.04亿元,挽回经济损失35.13亿元。
陷入互保圈、担保链的江浙地区民营企业,滥用“先刑后民”、司法程序缓慢等规则“逃废债”。
一位大行江苏省分行副行长对财新记者指出,有的借款人出现债务危机,担保人本来资质尚可,但借款人在贷款到期前去当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称自己骗贷,由此进入刑事程序。一旦借贷主合同失效,相应的担保合同也就失效,担保人由此解套,最终造成银行债权损失。
多位银行人士指出,由于司法资源的紧张和诉讼程序较长,联保互保风险化解非常棘手。
“我去起诉一个贷款主体,有七八个担保人,这七八个人都得同时到场,但总是有几个人失踪。”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说,“这些人平常都能联系上,起诉的时候就失联了。除非银行提供这个人在哪里的线索,但法院也很难现场去传唤。如果司法传唤没法送达,只能通过公告来送达,每一次公告都是60天。从送达司法文书、开庭、审判到拍卖,整个诉讼过程太漫长了。有时法院开庭都排不上。”
还有的“逃废债”做法是,在借贷合同中,企业实际控制人承担连带担保责任,但其个人的资产没有抵押给银行。当企业违约、相应抵押资产被查封后,实际控制人本应承担连带责任,“老板给家人写个条子,称自己名下资产都抵押给家人了,银行就没办法执行。”前述大行人士说。
“理论上住房抵押给银行,个人贷款违约后银行可以执行。但法院的普遍做法是惟一住房不执行。”另一位股份制银行人士也指出,“这就导致企业主就赖着,法院去贴个封条,人家封条一撕都没人管。他们住的都是别墅!”
还有银行人士对财新记者表示,虽然企业抵押了房产,但又把抵押房产租赁给别人经营,按照规定,要在租赁期满后才能执行。
“这个房产的租赁合约是20年,租金一次性付清,银行要20年后才能执行债权。”上述人士表示,虽然明知有“猫腻”,但从法律上看并无瑕疵,银行十分被动。“又比如说东西卖给朋友了,但其实都是假的买卖合同,有的合同为了做得逼真,还会去诉讼。”
中国城市金融学会秘书长詹向阳指出,近年来江浙一带老板“跑路”,还有一种惯用手法,先用实业抵押从银行取得贷款,然后用从银行贷来的钱组团购置海外房产,再通过可以逃脱进出口核销的预付款及离岸公司等科目转移部分资金;在向购置房产国申请移民的同时,当银行贷款和债务达到一定数量时,申请破产,留下空壳公司而自身移居海外,逃避债务。
“个人‘逃废债’逃得干脆出境,还建立防火墙保证境外资产转移,我们追诉比较难办。很多司法程序不支持我们找讨债公司去境外追诉,没有相应机制推动。”前述股份制银行人士说。
“企业贷款的时候就设计好防火墙了,把资产转移到自己的职工或者老乡名下,银行根本查不出来。”前述银行人士说,“企业只有在重组的时候才会告诉你,哪里有资产,告诉你的目的是他们要再贷款。这是光明正大的‘逃废债’。”
反思银企关系
随着涉嫌“逃废债”的案例增多,企业与银行的信任关系在迅速恶化。
为了遏制“逃废债”,银行只能采取“不是办法的办法”。有的银行人士认为,起诉时效长、费用高,1亿元的债务纠纷诉讼费就要几百万元,且不一定能执行到位,费时费力。最后,银行往往收紧这个地区的信贷准入政策,比如每新增一笔贷款,都要求上报总行。但也有银行为了业绩指标,只能是一边出不良,一边仍然大力投放。
“在高杠杆环境下,债务人的自我保护意识很强,债务人借去杠杆之名‘逃废债’的现象在增加。”一位资深银行业人士对财新记者指出。在大量已经债务重组的案例中,银行受偿率大多低于20%。
“按照现在的会计法则,在很多司法破产重整的过程中,对企业的资产价格评估,是按照快速变现价格来评估的。这一评估就完蛋了,快速变现价格是一定有人接盘的价格。由于经济下行,很多企业投资意愿下降,快速变现价格按静态看是严重贬损。”前述大行人士解释。
卜祥瑞认为,企业债务重组后银行债权得不到有效保障是普遍现象,是多因一果。既有借款人偿债能力变化的因素,也有担保不足的因素,更有银行过度授信的因素,银行过度依赖抵押担保是部分银行授信政策定位的缺憾。
的确,受偿率极低的这一普遍结果,银行自身亦难辞其咎。一是过度投放、多头授信。银行的不审慎放贷造成了企业的盲目扩张,也为企业如今的困境埋下伏笔。
财新记者获得的权威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末,106家央企从银行获得授信额度合计32万亿元,表内外融资余额11.3万亿元,用信比例约占三分之一;其中贷款余额6.3万亿元,银行持有企业债券1.3万亿元,表外业务余额3.7万亿元。
渤海钢铁2000亿元、中钢集团800亿元及各地百亿级债务风险频频爆发,还有多少风险没有暴露?
“2008年、2009年那一波国企改制后,这些年我们不会想到鹏晖这种国企会‘逃废债’。从银行的角度来看是‘逃废债’,但企业也是商业运作的结果,银行都是自愿进入的,也不是别人给你赶进去的。”前述银行人士说。
二是对央企、国企的“迷信”。有银行人士坦承,对于其他企业或担保公司,贷后管理会认真点,但是对河北融投或多或少会放松点,主要还是出于政府信用。从银行端看,河北融投的项目都不算小,基本都是1000万元以上规模,平均在2000万元左右。
“在没有这么大量(涉嫌)‘逃废债’现象之前,银行对央企是有迷信的成分,愿意给信用贷款,但现在已经大大扭转。目前看来,银行还是倾向于增加其他担保和追加抵押。”一位股份制银行风险管理部人士说。
银行的第三个问题是,贷后管理不善。“如果银行的贷后管理认真的话,是能看出来问题的。现在贷后管理很肤浅,导致银行往往措手不及。”一位银行领导指出,目前资产保全最大的难点是信息渠道太少,往往只能是客户经理掌握情况,“主要看客户经理的能力和责任心。”也有银行人士指出,贷后管理不可能每时每刻在盯,“现在租赁合同都没有登记,签订那么多销售合同、买卖合同,不可能每一笔都监督到。银行没有这么多的工具去追踪资金流向,所以放贷还要看企业主人品。”
事实上,银行做资产保全,更是一种事后的弥补和交代。一位资深银行人士指出,从抵押贷款到担保贷款,再到动产质押、商品融资,再到收益权、股权质押,恰恰是银行采用多种方式一步步地为企业放大杠杆,在连续多年的天量投放下,银行暴露出巨大的风险敞口。
“经济下行周期中,企业经营困难,出现‘逃废债’。本意是企业想要生存下去,而债务已经不堪重负。这都是客观存在的现实。”前述资深银行业人士提醒,但债务问题倘若爆发会引发系统性风险,合法债权应得到市场化、法治化的保护。
卜祥瑞建议,应完善银行业失信人制度,并尽快制定颁行《社会诚信法》,政府、国企应当恪守契约精神;从银行层面来看,则应该调整银行授信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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