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要不了几天他就会自己来找我们”。在得知冻结了被告工程款700余万元后,三位原告如释重负。
事情还要从上周说起,三位原告到法院起诉五位被告(姚某和姚甲、姚乙系父子,姚某与刘某系夫妻,姚甲与李某系夫妻关系)民间借贷纠纷,因不同法律关系共分为五个案子,涉案借款本息共计七百一十万元,但借款均用于被告姚某在外承包工程。原告申请财产保全并提供了担保,承办法官遂辗转各大商业银行一无所获,偶然得知被告姚某以个人独资公司名义承包市区某绿化工程的工程款尚未清结,遂火速前往发包单位。找到办公人员后,听说已有其他法院先行冻结被告的工程款,承办法官赶紧填好介绍信,查询工程款清算情况,得知尚余有近千万元的工程款后赶紧办理冻结手续。
一周刚过,被告姚某找到法院,主动要求与原告调解。原、被告确认借款本金480万元,利息230万元,本息合计710万元。在议定2019年6月30日以前还清工程款借款后,双方对于自调解之日起至最终还款日期之间的利息计算产生巨大的争议,原告认为被告应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利息,被告认为自己经济状况不佳,高额利息无力承担。调解一时陷入僵局,承办法官提出一个调解方案,双方各退一步,这一年多时间挂账停息,按时偿还不计息,反之则继续按合同约定支付借款利息。原、被告一番商议之后,终于接受了这一提议。至此,涉案借款本息高达700余万,牵扯原、被告近十人的五案因及时财产保全和适时提供挂账停息的调解方案得以一次性调解结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