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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3日(端午假日)一大早,灯塔法院执行局干警陈晶晶接到了申请人王某某的电话,说在佟二堡某饭店看到了被执行人李某某,陈晶晶二话不说立刻召集两名执行干警,扔下了尚在睡梦中的孩子,驱车奔赴佟二堡某饭店。
2018年7月24日,被执行人李某某以买车缺少资金为由向申请人借款183,000元,至2019年3月14日偿还原告59,561元后,被执行人再也没还过欠款。申请人多次索要,李某某均以各种理由搪塞,在人民法院判决生效后,王某某于2019年9月10日在灯塔法院立案申请执行李某某。
立案后,执行干警多次传唤被执行人李某某,无奈李某某的电话均已空号,经核查李某某名下也无任何财产,申请人也不能提供李某某的新号码和详细住址,案件执行陷入僵局。
在接到申请人的电话后,执行干警迅速赶到佟二堡,成功把被执行人李某某带至法院。最终,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双方达成了和解,李某某承诺以分期给付的方式偿还剩余欠款,申请人王某某主动放弃了部分利息。
为了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执行干警们自愿放弃了节假日休息时间,尽力把案件处理圆满,真心实意为百姓办事,用自己的力量为社会的和谐稳定做一份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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撰稿:执行局
核稿:宣教
编辑:宣教